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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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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为了防范猥琐张,余氏安排金莲、玉莲住同一个房,金莲学琵琶,玉莲学古筝。过了几天,悲剧又发生了,玉莲死了。

    总有种金莲死神附体的感觉。

    张家人待金莲更好了,余氏没事就给她写首饰物件,把她当亲闺女看待。就这样三年过去了,潘金莲十八岁,她的美丽发生了质的飞跃:出落的脸衬桃花,眉弯新月。气质更是了不得:从头看到脚,风流往下跑;从脚看到头,风流往上流。张大爷的精神近于癫狂,三年了,难道上帝老天爷就不肯给我个下手的机会吗。

    机会来了。

    邻居家办宴席,张大户和余氏要去捧场。张大户蔫头耷脑:不行啊,我今天身体不舒服。余氏只好独自一个人去了,反正一顿饭的功夫。

    余氏一出家门,张大户的小宇宙就爆发了:金莲!金莲!快来一下。

    接下来的情节,有位立志翻写《金瓶梅》的朋友是这么描写的:在一个小屋里,张大户朝着小潘步步逼近,脸上带着老版电视剧常有的狞笑:嘿嘿嘿嘿,而且笑得那么从容不迫。小潘一脸惊恐,口中说着不要,不要——汗

    俩人朝夕相处三年了,还会有这种入室强奸式的情景啊。我发现很多写手对这种电视镜头烂熟于胸,绝不亚于小学课文锄禾日当午。再说了,时间紧迫,母夜叉随时杀回来,张大爷他得讲究效率,嘿嘿个鸟啊。

    真实的情况是这样的,(省略数十万字)结尾:那是爽心悦目的一天。

    自从张大爷和小潘有了这一顿饭的交情,两人的关系就无愧于奸夫淫妇四个字了。一顿饭之前,小潘是个懵懂的少女,之后她跟纯洁说拜拜了,此后的行事风格多有性决定大脑的倾向。

    张大爷以前是孤掌难鸣,现在有小潘的配合,行动方便多了,在任何一个没有余氏的地方,都能随时随地开展活动。照理说这种秘密关系可以保持几年不被发现。但是老张忘了一件事,他六十多了,他不想暴露,他的身体把秘密暴露了。

    余氏已经察觉,老公最近经常流泪流鼻涕,上个厕所就得半小时,听力也变差了,最重要的是张大户老说腰疼。腰疼!多年的经验,余氏一切都明白了。这两个混蛋,绿帽子戴到我头上了,老虎不发威当老娘是病猫啊。

    余氏和张大户大吵大闹了几天几夜,张大户吓的大气不敢喘。他只有忍,忍到老婆消气,孰料余氏闹完之后就对潘金莲下手了。

    女人一点报复起来,地狱都要抖三抖。余氏只要想起潘金莲就要将她痛打一顿,现在的潘金莲在她手上就是只蚂蚁,她要慢慢的将她折磨死。

    死只是时间问题,这就是婢女的命运。

    张大户爆发了,小潘我不要了,我要把她嫁出去!花钱买的,现在谁要我就给谁钱。

    这样的人家一时还难找,但是时间紧迫,完了小潘性命堪忧啊。这是张家的下人们集体提了个建议,说有个寄宿在张家的人,和潘金莲挺配,不如嫁个他吧。

    此人确实很配,他的名字叫武大郎。

    武大郎是阳谷县人,也不知女娲造人的时候用了什么劣质材料,大郎长的比较惊世骇俗:脑袋又窄又长,皮肤粗糙的跟老树皮似的,更悲哀的是他的身高。水浒传中记载武大郎不足五尺,宋朝的尺寸,一尺=31.68cm,算起来武大郎1.5米左右吧。综上所述一句话:长的很猥琐。

    其实上面的都算不得什么,自己活的快乐就行。关键是上天赋予武大郎一个最致命的缺点:懦弱。说的再明白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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