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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回相见争如仍不见多情却似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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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杨婉做梦也想不到“孟明霞”突然对她袭击,大惊之下,只好和衣一滚“呼”的一声,飞爪从她头顶掠过。杨婉用的是“燕青十八翻”的身法,在地上接连打了几个滚才避开的。男人在地上打滚还不怎么,一个少女被迫使用这种身法,可就显得十分狼狈了。

    杨婉大怒,一个“鲤鱼打挺”跳起,宝剑已是出鞘,说时迟,那时快,那红衣少女的飞爪又已来到。

    杨婉喝道:“孟明霞,你怎可这样不讲道理!”“铛”的一声,宝剑削出,红衣少女的飞爪损了一个缺口,火星蓬飞。红衣少女也不禁吃了一惊,叫道:“你识得孟明霞么?”

    李思南急忙在龙刚的人中一掐,这是急救的方法,龙刚醒了过来,叫道:“师妹,住手,他们是我的恩人!”

    红衣少女这才知道误会,收了飞爪,向杨婉赔了个礼,说道:“我在路上得知师兄遭受围攻的消息,赶到这儿,看见师兄这个样子,只以为他已是遭了你们的毒手。姐姐,你莫见怪。”

    杨婉道:“好在我也并没受伤,你快去看你的师兄吧。”心里可是很不高兴,想道:“纵是出于误会,你也不该不问青红皂白。”

    殊不知这个红衣女子乃是自小在绿林中长大的,性格和杨婉自是大不相同。她做事素来当机立断,由于误会李、杨是杀害她师兄的敌人,是以她必须先抓住一个人,以便各个击破。如果换了李思南,设身处地,也会这样做的。

    龙刚缓过口气,兴奋的情绪支持着他,说话的声音也比较响亮了:“这位是李公子李思南。”红衣少女怔了一怔,道:“你就是李思南?”李思南道:“姑娘想必也是从孟大侠那儿听过我的名字吧?不错,我就是李思南,但却不是‘为虎作怅’的李思南。”

    龙刚道:“起初我也颇有误会,如今方才明白李公子确实是个好人。”红衣女子点一点头,笑道:“你不说我也知道,孟姑娘相信得过的人怎会不是好人?”

    龙刚掉过头来看着杨婉,说道:“这位是——”想要介绍杨婉,但杨婉并未和他通过姓名,龙刚说到一半,这才蓦然省起自己也还未知道她的名字。

    杨婉淡淡说道:“我姓杨,单名一个婉字。”红衣女子又是一怔,心里想道:“原来他们不是兄妹。”

    杨婉从她惊愕的面色可以猜想得到她在想些什么,心里不觉有了几分酸溜溜的味道,暗自寻思:“孟明霞不知和她说了些什么?她一定以为南哥是孟明霞的情人,而我却是插在他们之中抢了南哥的坏人了。”杨婉自己觉得是受了委屈,虽然没有发作,但对这红衣女子却是不知不觉地更冷淡了。

    红衣少女不知是否觉察,但却似毫不在意,叫了一声“杨姐姐”说道:“小妹姓屠,单名一个凤字。多谢你们救了我的师兄。”

    龙刚道:“我的师父就是她的爹爹。”李思南这才知道,原来这个红衣少女正是屠百城的女儿,心想:“怪不得她有这样好的本领。”

    屠凤无暇和李、杨二人叙话,互通姓名之后,就走到师兄身边,说道:“二师哥,你伤得如何?我给你看看。”

    龙刚苦笑道:“师妹,你不必费神了,我不成啦。杀你爹爹的仇人是阳天雷。”

    屠凤道:“是谁伤了你的,我给你报仇!”

    龙刚道:“我已经亲手报仇了。”指一指荣彩的尸体,说道:“你认得他吧?他是阳天雷的大弟子,我已经用师父的毒龙镖把他杀了。”

    杨婉是个细心的人,发现龙刚的说话有很大的破绽,心里想道:“他是在受了重伤之后,才碰上荣彩的。起初他还不知道他是谁呢,是这姓荣的和我们交手之后,他才看出他的家数来历。奇怪,他为什么要对师妹说谎?”

    心念未已,只听得屠凤已在说道:“我不相信,荣彩有多大的本领,怎能给你以致命之伤?”

    龙刚道:“我是给他们围攻的。”

    屠凤半信半疑,说道:“我给你救治,我带有专治内伤的小还丹。”

    说话之际屠凤的一只手已经搭上了龙刚的脉门,给他细察伤势。龙刚挣扎着说道:“伤是医不好的,你、你——”

    屠凤道:“医不好我也要看,我一定要知道谁是你的仇人!”龙刚不想给她检查伤势,屠凤却是非看不可,而且面上露出非常古怪的神色,似是惶惑,又似惊慌,惊慌惶惑之中还带着几分忧愤。此时连李思南也是大为惊愕,隐隐感到事情走有蹊跷了。

    龙刚挣扎不过,叹口气道:“这仇是不能报的,师妹,你忘记了这件事吧!”

    屠凤面色啊地变得苍白如纸,叫道:“原来是我的哥哥给你以致命之伤!他是在半个月前用毒掌伤了你的,此时方始发作!他、他为什么要对你下此毒手!”

    龙刚苦笑道:“除非是你爹爹复生,天下无人能够解你哥哥的毒掌,所以,你是不必费神了。我身上有一封信,是三师弟给你的。你拿去吧。”他并没有回答师妹的问题,但屠凤听他这么一说,心中已是明白。

    屠凤接过了那封信,手指颤抖,眼角挂着泪珠,说道:“二师哥,这都是我们连累了你。唉,你受了冤枉,为何却不分辩。”

    龙刚惨白的面上绽出一丝微笑,说道:“我不以为我是代人受过。其实,这也不是你们的过错。我能够为你们尽一点力,我很高兴。只要你明白我的心事。”

    屠凤道:“我明白的。”握着龙刚的手说道:“二师哥,我会感激你一辈子。你有什么未了之事要交代么?”

    龙刚道:“你不要恨你哥哥,但却要提防他。我死了之后,请你把我的骨灰带回去,我不愿意埋骨异乡。师妹,你放心,石师弟会回到你的身边的。”说到后面两句,声音已是弱不可闻,屠凤把耳朵凑到他的唇边才听得清楚。

    屠凤感到他的嘴唇冰冷,一触他的鼻端已是没有了气息。屠凤缓缓地把龙刚的尸体放了下来,挥一挥手,示意李、杨二人走开。李思南和杨婉不知道他们的隐情,想劝慰她也无从劝起。

    屠凤倒没有号陶大哭,只见她咬着嘴唇,探手入暗器囊中,突然把手一扬,一颗小小的弹子打了出来,碰着龙刚的尸体“波”的一声,弹子裂开,火光喷出,转眼间身体已是着火焚烧,化为灰烬!原来这是屠家独门暗器之一,名为“火龙珠”是用猛烈易燃的药剂混和了硫磺粉制成,能发烈焰,露风即燃。

    杨婉吓了一跳,转过了头,不敢观看。当时汉人的风俗习惯,死人是必定土葬的,火葬之事,杨婉还从未见过。但屠凤却似并不在乎火葬她的师兄。

    屠凤这才把那封信拆开了,含着泪看了一遍自言自语地叹口气道:“二师哥,可怜你担了虚名,我是对不起你了。”

    烈焰熊熊之中,龙刚的尸体化为灰烬。待到火光媳灭,屠凤腾出了暗器囊,装了龙刚的骨灰,挂在马旁,跨上马背。

    李思南道:“屠女侠,你走了么?你爹爹的两个手下宋铁轮、柳三娘夫妇现在蒙古。”

    屠凤道:“多谢你给我报讯,不过,我们不准备到蒙古去了。对啦,有一件事我应该告诉你。”说至此处,突然停了下来,望了一望杨婉。

    李思南猜想得到她要说些什么,心头“卜卜”乱跳,心念未已。果然便听得屠凤说道:“孟明霞在我那儿,离此不远。你若是想要见她,可以和我一道去。”

    李思南虽然和杨婉订了婚,但对孟明霞总还是有着知己之感,也是一直未能忘怀她的。但此际,屠凤突然邀他去见孟明霞,却是叫他为难了。

    一来因为屠凤并没邀请杨婉,李思南怎能抛下杨婉,独自去会孟明霞?二来李思南又已经订了婚,他暗自思量,在这样的情形之下,与孟明霞也是“相见争如不见”的了。当然,他见了孟明霞,可以解释有关于他父亲的误会。但即使他不亲自解释,屠凤也会和她说及他救龙刚之事的,只凭这件事情,就可以证明他没有辜负孟明霞的期望了。难道孟明霞还会不相信他是好人吗?何况她们将来见了宋铁轮夫妇,真相也定能大白。

    “红颜知己长相忆,不落言诠亦大佳。孟明霞是女中英杰,我和她也算得是君子之交。君子之交淡如水,本来就不必用言语表达出来。我又何须多此一行。”李思南心想。

    屠凤不知李思南心情的紊乱,见他讷讷不语,很是不耐烦,心里想道:“这个人怎的如此婆婆妈妈?”禁不住双眉微蹙,说道:“你怎么样,究竟是去也不去?”

    李思南面上一红,说道:“我们急于回国,留在这里,也帮不了你们什么忙。还是请你在孟姑娘面前,代我道个歉吧。”

    履凤大不高兴,说道:“并不是孟姐姐要见你,是我因为知道你们相识,所以才问你要不要见她的。你既然不要去,那就算了。有什么道歉不道歉的?我爹爹的仇,我自己会报,当然也用不着你来帮忙!”说罢“唰”的虚打一鞭,胯下的桃花马展开四蹄,绝尘而去。

    李思南吃她一顿排揎,满面通红,强笑说道:“我固然是不会说话,这位屠姑娘的脾气也是真难伺候。”

    杨婉笑道:“她爹爹号称冀北人魔屠百城,大魔头的女儿嘛,脾气当然是不和常人一样的了。不过,好在你又不必做她的丈夫,她难于伺候也罢,容易伺候也罢,你也用不着担心的了。好啦,天已大亮,咱们也该走了。”

    李思南笑道:“我又说错话了,好,走吧。”

    两人并辔同行,杨婉久久不语。李思南搭讪道:“真想不到龙刚是给他的师兄杀的,却不知是何缘故?”

    杨婉道:“屠百城的儿女和门下弟子,少不免都带着一点邪气。他们的门户纠纷,咱们不必理会。”

    李思南笑道:“我只是随便说说而已,谁要去理会他们的事情。不过,屠百城虽然是有魔头之称,倒也不是邪派人物。”

    杨婉道:“我知道金国的贪官丧在他手里的不少。但他喜怒随心,出手狠辣,和正派的侠义人物,究竟也还不是完全一样。”

    李思南知道杨婉怀有心事,但他不愿挑起话题,只好找些不痛不痒的闲话来说。

    杨婉终于忍耐不住,说道:“南哥,你为什么不去。”

    李思南道:“你是说”杨婉笑道:“你还装什么糊涂?我说的当然是那位孟姑娘。人家对你念念不忘,难道你就把她忘了?”说话虽然带笑,笑得不是很自然。

    李思南面上一红,苦笑道:“婉妹,你心上的结还没解开?难道当真要我掏心出来?”

    杨婉啐了一口说道:“你把我看作什么人?我是醋娘子么?孟明霞与你相识在前,于你又有救命之恩,你去看她,难道不该?”

    李思南道:“不是不该。但你别忘了,咱们还是刚刚摆脱追兵,尚未脱出险境,我撇下你,又怎能放心?”

    这几句话说得十分诚恳,杨婉心里虽然仍有几分酸溜溜的味道,却也不经受了他的感动,低下了头,说道:“南哥,我知道你是为了我的缘故不去看她,但我也知道你是想见她的。我不愿意你留有遗憾,更不愿意给你那位孟姑娘误会,以为是我气量狭窄,不许你去,对啦,屠凤刚才曾说她们所在之处离此不远,不如你就去找她。我可以在一个约定的地方等你。”

    李思南道:“只要咱们的心里没有芥蒂,旁人的闲话算得了什么?不错,我是欠了孟明霞的思情,应该向她道谢。但这却不是什么必须立刻去办的大事。彼此都是江湖儿女,同道中人,想来孟明霞也不会怪我失礼的。再说友情固然紧要,总比不上夫妇之情。婉妹,我累你一路陪我担惊受险,但盼和你早点回到家乡我才能放得下心,嗯,咱们还是快点赶路吧。”

    杨婉眼中含着泪水,笑道:“我不过问你一句,你说了一大车子的话。好啦,不去就不去,也不用多解释了。你对我好,我心里明白,难道我还不相信你吗?”

    话虽如此,但要说杨婉心里毫无芥蒂,却还未能。不错,她是信得过李思南,但她也隐隐感觉得到,李思南对孟明霞那段感情,即使没混有杂念,但却也未能做到“君子坦荡荡”的胸怀。“要不是他还有一点儿心病,他就不必回避孟明霞了。”杨婉心想。

    李思南倒是有点害怕在路上碰见孟明霞,于是一路纵马疾驰,杨婉跟他不上,笑道:“跑这样快干吗?你不去看她,难道怕她追来看你?嗯,南哥,我倒是替你有点可惜,孟姑娘就在附近,你一阵快马路过去,把她甩在脑后,以后可就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见面了。难道你就没有‘咫尺天涯’之感么?”

    李思南苦笑道:“婉妹,你又来了。”杨婉笑道:“和你说笑的,你着急什么?走吧,但却不必快马加鞭了。”

    李思南虽然决定了不去与孟明霞相会,但却也是给杨婉说中了心事,蓦地想起小时候读过的一首诗:“人生到处知何似?知是飞鸿踏雪泥。泥上偶然留指爪,鸿飞哪复记东西?”想起杨婉说的“咫尺天涯”四字,不觉一片惘然。

    李思南在这里怅怅惘惘,另一条路上,屠凤也正在为着友谊与爱情而感伤。

    胯下马儿飞跑,心中旧事重翻。记忆跑得很远,比马快得多了。它跑过了万水千山,跑过了十几年岁月,回到了屠凤的儿时,回到了屠凤的故园。

    屠凤清楚记得,二师兄龙刚是她七岁那年来的,三师兄石璞是她九岁那年来的,他们三人自小就在一起游玩、练武,形影不离。两个师兄对她都很好,她对两个师兄也是一样。但在渐渐长大之后,在她的小小心灵之中,对三师兄的感觉就好似有些不同了。

    龙刚年纪比她大七岁,石璞则仅仅比她大两岁,两个年纪比较接近,大家同在一起游玩的时候,她和石璞不知不觉地也似乎亲近一些,但争吵却也较多。她和二师兄龙刚却是从未吵过嘴的。龙刚好像她的长兄一样,总是让着她。

    两个师兄对她都很好,她的亲哥哥反而是和她合不来。她的哥哥名叫屠龙,与龙刚同年,自小跟随父亲,比龙刚早几年练成武功,人又聪明能干,因此在十八岁那年便开始出道了。

    屠龙出道得早,在他的妹妹还在和两个师兄练武的时候,他已经在江湖上闯出了名头,交结了许多朋友。他的朋友三教九流都有,有几个作风很不正派,他曾经带过他的一些朋友回家,屠凤瞧着就不顺眼。屠龙一向也不理睬妹妹。

    因此在屠凤的心里,倒似乎觉得龙刚更像她的长兄。至于石璞,有时候她觉得他像哥哥,处处照料她;有时候又觉他像弟弟,还需要她的爱护。这份奇特的感情,后来待她懂得人事之后想起来,也还是觉得莫名其妙。

    屠龙的父亲屠百城很以儿子的滥交为虑,但一来儿子已经长大,二来屠百城也是经常不在家的,只好由他去了。

    日子一天天过去,屠凤从一个拖着鼻涕的小姑娘长成了一个明艳动人的少女,她母亲开始为她的婚事思量了。母亲曾经不只一次地偷偷问过她,在两个师兄之中她更喜欢的是哪一个,每次母亲这样问她,屠凤总是红着脸回答:“我不知道。”或者是说:“我对两位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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