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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:第一个吃螃蟹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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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柴房的西边是一个小花园,花枝掩映,曲径通幽,杨彬正在跑步,这是他多年的习惯,毕竟作为一名驴友,跋山涉水的需要体力!

    “读史?跑步?倒真可能十块读书的料子!”

    站在小楼上,看着杨彬的背影,苏清华若有所思……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听到铁柱的通报,杨彬急忙跟着铁柱一起去了厨房——这些东西是需要处理的。

    厨房在酒楼的西间,有一个后门可以直达。厨房里锅碗瓢盆一应俱全,不过大盆却是木的,上面有轻薄的灰尘。

    酒楼的生意其实是这样:客人越少,菜肴便会剩下,也就没了味道,然后客人越来越少,如此循环。

    在郑鹏损人不利己的打压下,酒楼的生意其实己停了近一个月。酒楼里也只剩下两个伙计:来福和来旺。

    他俩能留下来,一是因为勤快本分,酒楼需要人打扫擦洗;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两人的名字带喜气儿。

    随后在杨彬的指挥下,来福、来旺洗了三个大盆,填满水,把猪下水泡在了里面去血。又用一个小盆泡了海带。

    然后又让他们把猪头缝里的猪毛刮干净,同时特别嘱咐他俩一个时辰换一次水。

    吩咐完这些,杨彬才从过道进了酒楼:木楼木框,窗明几净,诗词画壁,古韵悠扬……

    楼外人来人往,店铺林立,身左就有丝竹之声,扭头望去,有丽影晃动。

    “姐夫,你是不是要去青楼?要去带上我。”

    “去个毛!”

    杨彬忍不住给了苏童一个响栗!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到了下午时分杨彬便来到了厨房,按照脑中卤肉的步骤,杨彬吩咐着来福、来旺两人:倒水、生火、放大骨,放海带卷,放配料,随着水温的升高,蒸汽出现,同时一股骨肉的香味随蒸汽飘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真香!”苏童一边抽动了下鼻子,一边掂起脚往锅里瞧着,嘴角有些晶莹。

    “真的好香啊!好像比以前大厨做的羊肉汤还香!”

    铃铛也瞪大了眼晴,一会儿瞧瞧锅里,一会儿瞧瞧杨彬。

    柱子抬起袖子擦了擦嘴唇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高汤是要熬的,见水沸腾,杨彬便让来福改用小火慢熬,随着时间的推移,汤水渐渐变白、变浓,整个厨房里都弥漫着淡淡的骨肉鲜香味。

    站在灶台前,那香味更是浓郁,苏童不由自主的靠了上去。

    见火候己到,杨彬急忙拉开苏童,把猪下水,猪头倒了下去。由于胡老三半买半送的,猪头和猪下水太多,只能分批熬制。

    同时杨彬吩咐来旺用小锅把白糖熬焦。用小锅烧一锅烧水,白糖熬焦后,倒入了锅里,那水色立刻变成淡红。

    而在大锅里,“咕咚、咕咚”的热气里,由于食物的增多,香气叠加,香味更是浓郁。

    但味道虽香,其实样子白渗渗的,并不好看。可这己经令铃铛、柱子等感觉不可思议——他们也吃过猪肉,可没想到猪身上以外的东西经过杨彬的炮制,竟然有如此的香气!

    又煮了一阵子,杨彬用筷子试了试,感觉己经熟透,于是便让来福、来旺两个把锅里的肉倒进另一个木盆里,用焦糖水往上面一浇……

    白里透红,晶莹如润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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